政策背景:最高院已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状告公司讨公积金的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对于这一问题,今年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已向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出台公积金中心执法细则,以解决执法难的问题。管理现状;最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的接到企业或员工的咨询:住房公积金是否法定必须缴纳?企业是否可与员工约定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与比例?以前没购买的公积金,企业和员工是否可补交,而企业还需为此额外支付滞纳金吗?当企业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与员工发生争议,其争议的受理范围与处罚形式如何 …… ? 为了能让企业更清晰住房公积金的法规管理及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的交纳计划,我们特邀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李部长等专家,与大家共同探讨此问题,以协助企业更好的处理员工关系,达到合法缴纳且能合理节约成本的目的,与大家共同预测未来住房公积金在法规政策及监督管理力度上的发展趋势? 研讨核心 2 合法、合理地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福利保障。 2 个人所得税与住房公积金挂钩,让员工与企业获得最大利益。 2 罚与惩 ―― 住房公积金的处罚措施的方式与管理力度。 2 公积金是否属民事权利?劳动仲裁和法院受理原则是什么? 2 因欠缴公积金企业会否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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